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关于学术科研的加分管理,经我院研讨后拟定,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学科竞赛可加学术科研分:
第一,广州华商学院学生手册学科竞赛加分明细表包含的比赛;
第二,各地行政事业单位由“教育指导委员会”主办或协办的学科竞赛,获奖证书有相应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署名落款以及盖章;
第三,通过学院网站或公众号宣传、公示等方式确认的学科竞赛。
其他由学生自行参加且不符合以上情况的学科竞赛,综合测评原则上不加学术科研分。
特此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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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7日
编辑|莫韵妮
初审|叶倍滢
复审|蔡心怡
终审|刘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