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商科〔2023〕4号
关于组织2023年度校内导师制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教学部:
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办学声誉和社会服务影响力,培育高层次的省部级及国家级科研项目,科研处决定启动2023年度校内导师制科研项目申报工作。我校中青年教师只要项目论证合理,前期研究准备充分,即可随时申请。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按照《广州华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实施办法》(华商院〔2018〕88号文)要求,校内各单位要组织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及材料审查工作。主管科研的院系领导务必认真负责,严格审查申报者研究基础或能力与前期研究成果情况。
二、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
(一)我校专职的、副高职称以下的(含副高)中青年教师或在岗行政教辅人员;
(二)无在研主持的科研项目或主持项目成果已经达到结项要求的(须经科研处同意的);
(三)申请人已获批两项校内项目的(含导师制与学术类),学校不再支持申报校级课题。
三、导师条件
(一)校内外高校、研究机构、新闻出版机构的正高级均可;
(二)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(含65周岁),指导青年教师人数不超过2人。
四、选题要求
(一)选题坚持问题导向,研究的问题有前沿性、创新性;课题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或社会应用价值;研究思路清晰、方法适当,论证分析严谨、充分;
(二)课题务必要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,研究计划切实可行,有前期研究项目或已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的,如论文或调研报告的优先立项。
五、申报时间与流程
(一)该类项目不设申报时间限制,随时申报,不定期颁布立项名单。
(二)申报流程:1.申报教师需在广州华商学院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(纸质版材料均须扫描PDF版本上传),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;2.提交科研导师制项目申请书(签字、盖二级学院公章)A4双面打印纸质版一份;3.校外指导教师需提交以下材料:(1)导师身份证(2)导师职称复印件(3)导师学位证书复印件(4)导师代表作论文复印件一篇(5)导师主持的代表性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一份。
五、结项成果要求与流程
(一)结题要求:申请人主持申报获省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立项或以第一作者且“广州华商学院”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核心期刊论文(论文结题基金项目,校级资金项目只能出现科研导师制项目),含SCI、SSCI、EI期刊论文、A&HCI、CSSCI(含扩展版)、CSCD(含扩展版)、CSTPCD论文。具体详见科研手册导师制管理办法。
(二)申报及结题的流程
1.申请结题教师需在广州华商学院科研管理系统提出申请(结题纸质版材料均须扫描PDF版本上传)。
2.提交纸质版华商学院导师制项目结题申请表一份。
3.提交结题纸质佐证材料一份
六、研究期限及资助经费
项目研究周期为二至三年,资助经费分四个档次,3万、6万、9万与12万。
七、其他事项
联系人:黄老师,地点:行政楼405,联系电话:020-32823901,华商科研QQ群:452422828、544948527。
附件:
1.广州华商学院校内导师制项目申报书
2.科研管理系统导师制项目操作指南
科研处
2023年3月2日
来源:广州华商学院科研处